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发布于 5 年前 作者 pingmo 715 次浏览 来自 分享

如果你是初次听说“文网文”这个词的话,可能会感觉有点拗口,文法不通。其实文网文的全称是“文化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时至今日,互联网已然是整个社会运转的基石,各种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产品与服务的公司每天都在噌噌的出现。而想要顺顺利利让网站上线,你还需要一个文网文许可证。

谁需要办理文网文?

企业涉及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或服务的(经营网络游戏、在线视频、在线音乐、动漫、小说等文化产品)在登记时需要取得文网文许可证方可完成登记,例如网吧、游戏开发商。

或者其他企业业务拓展到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的,在网站上线前也要到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化管理部门申请文网文。

 [ 答疑解惑 ]

■ 如果一个企业主要做符合以上条件的APP,没有网站,需要办理文网文吗?

需要,因为文网文针对的是整个互联网文化产品,主语是互联网,而不是平台,所以不管是网站还是APP,符合定义都要办文网文。

■ 那是不是只要是互联网经营性产品就可以办理文网文呢?

非也,即使你满足了这一条件,文化部还有另外4大硬性要求:

①、申请者是机构或企业,自然人不能办理

②、应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③、应有至少10名互联网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④、企业注册资本认缴达100万(游戏类1000万)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21条规定如下: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于下个月(2017年10月1日)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国务院最新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其11条规定到: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当然处罚总是绕不过罚款,《办法》第13条规定:无证无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你可能会说,才罚1万,也不多嘛。别急,《办法》第15条:无证经营还会被记入信用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由查处部门记入信用记录,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示。

文网文分类:

■ 游戏类文网文

最为人所道的就是游戏类的文网文,因为游戏实在是受众太广了,于是游戏开发商也相对其他的互联网产品提供者多,所有每年办理游戏类文网文的企业特别多。

■ 虚拟货币类文网文

与游戏类文网文密不可分,游戏运营过程当中需要向玩家发行虚拟货币的,例如Q币,就需要办理虚拟货币类文网文。

■ 非游戏类文网文

常见美术艺术品类、视频直播类、音乐娱乐类、动漫画类、展览比赛类。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组合类的情况,你可能既有游戏、也有视频、还有展览。而这并不是说你需要分别申请多种,而是最终在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里标注上这几种即可。

1 回复

各种规定真蛋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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