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公众号简介中使用“第一”或者“最”等绝对性词语,算是违反《广告法》吗?
请问大家,公众号简介中使用“第一”或者“最”等绝对性词语,算是违反《广告法》吗?
简介中的“第一”和“最”不是描述商品的,是对平台自我的一种介绍,举例:“XX村挖井第一人”、“XX屯最会说媒的人”
会被用户举报吗?
感谢大家的解答!
请问大家,公众号简介中使用“第一”或者“最”等绝对性词语,算是违反《广告法》吗?
简介中的“第一”和“最”不是描述商品的,是对平台自我的一种介绍,举例:“XX村挖井第一人”、“XX屯最会说媒的人”
会被用户举报吗?
感谢大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