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序A能否调用同主体下小程序B的人脸识别接口?
情况描述:我们这边先后申请了2个小程序,都是同个主体,第1个小程序A比较早情况,也申请了人脸识别接口并通过,类目为:政务民生->税务,也正常发布了应用。第2个小程序B于去年底申请,于今天1月申请人脸识别接口并通过,类目也为:政务民生->政务,但由于拉取图片/视频接口需要另外申请,当时没有继续申请。
问题咨询:目前我们采用小程序B调起小程序A来做人脸识别,两个小程序都是同样的主体。请问这种情况,小程序B可以正常发布吗?或者需要做什么申请或者关联,才可以发布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