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 侵权投诉审核不通过?
发布于 5 年前 作者 jun77 5681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侵权投诉审核不通过

单号

426141512_1

审核描述

你好,你的投诉并未能确实、充分地证明该帐号存在仿冒现象,故暂时无法处理。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我已经提供了详细的证明了,我们这个招聘网,开办了快十年了,之前也注册了相应名称的公众号,因为业务调整合并给公司另外的公众号了。然后就被其他公司恶意占用了,他没有进行任何实质的公众号运营,也没有相应名称的网站,菜单全部引入到其他网站上,对我们影响很大,在微信上没办法进行我们自身的业务。我们有公安在16年的备案记录(名称)、17年工信部备案记录,如果需要可以提供历史网站快照,证明我们网站远远早于公众号注册时间,在本地也只有我们一家网站叫这个名字,现在我们网站名称,被恶意占用,提供了十份各种截图证明,也提供了链接查询地址,为什么审核不通过啊,我给很多人看过都认为反应的很详细,理由充分,证据确凿。

2 回复

公众号名称具有唯一性,请提供商标证明~

二、冒充他人

被投诉方存在故意仿冒的迹象,投诉方可提供任意平台内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微博截图、计算机软件著作证明、网页快照、出版许可证等,证明比被投诉方早使用帐号;

且被投诉方在昵称、头像、功能介绍、发布内容等存在整体冒用、混淆,对情节较重者,核实存在整体仿冒及混淆即可注销处理,对情节较轻者,会综合评估对侵权内容删除处理;

示例:

(1)投诉用冒用微博帐号“小小乐”,并提供微博在先使用时间证明及仿冒对比截图等证明,发布内容基本抄袭微博内容等多处存在仿冒,核实后可注销帐号;

(2)投诉其冒用帐号“米粒”,在昵称近似或一致、头像近似或一致,并提供在先使用的截图证明,且有证据表明帐号有故意仿冒的行为,以引起相关公众混淆,核实后可分别删除帐号的昵称和头像 ,情节严重者,可注销帐号 。


根据你们官方发布的案例示例1 我是符合的啊 他这样的恶意占用行为,对腾讯没有任何意义,只会影响到我们公司在微信中的正当使用。我们本地只有我这一家这个名称的网站,这不是其他意义的,这个公众号名称 不是XX招聘,是XX招聘网,已经具体到我的网站了。我曾经注册过公众号,只是因为其他原因合并了,没有想到有公司这么无耻,恶意占用我们的网站名称。 希望官方能够指引我还要提供什么资料才可以投诉成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