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码审核时,将第三方保险互联网提供保险公司的投保链接被视为保险销售行为的疑问?
我们的小程序已完整的申请并通过了服务类目:金融业 > 第三方互联网保险,一切手续都齐备
目前遇到的问题就是我们通过小程序展示保险产品时直接跳转到保险公司(主体公司)的H5界面,方便客户录入信息及投保,但在审核时被判定为保险销售行为,让我们提供金融业 > 保险的相关手续和资质,这完全无法做到。我们能申请并通过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就意味着我们并非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我们合作的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的资质提交上去肯定和我们的公司主体名称又不一致。
目前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对于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的定义为:客户录入信息的界面是哪个公司的ICP视为其进行保险销售行为!我们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在中国银保监会备案,所推广的保险产品也备案了,在整个保险行业内,我们这样的做法是被允许的,是作为流量引入行为而不作为保险销售行为。但是按照微信小程序现有的审核规则就无法提供链接了,这不太合理啊~~~咱们的审核能否与保险行业的规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