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名称的使用与开发者认证资质有关系吗?
图1
图2
图3
注:图2 图3是微信开放平台开放这服务协议中的内容 。链接:https://open.weixin.qq.com/cgi-bin/frame?t=news/protocol_developer_tmpl
2.4.1中 开发者认证只是对开发者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审核,并不对运营行为承担任何责任。2.5.7中对应用名称审核的依据并未包含开发者资质信息,也就是说,你判断的应用名称是否可用,你应该根据域名,链接,在其他第三方账号等信息进行判断。我开发者账号的主体信息和应用商店的主体信息是一直的。请问微信的运行人员,我的应用被拒的原因依据是什么?具体条款在哪里?是我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够详细和准确吗?还是你们的审核人员审核对开发者协议理解有误?
钱不在多少,凡是得讲个规则。要是说所有的应用都需要认证资质,我也认。现在不明白的老是被拒,浪费的可是宝贵的时间啊。还有能不能在被拒时别只是给出一些文字描述,请列出被拒不满足的协议条款以及下一步怎样操作来满足条件。你做什么事都得有依据吧,不能说你一个审核员就随意审核,想过就过,不想给你过,你就不能过吧。
我发现现在很多开发者都遇到这个问题,也请给出详细的解释。
我想最好别让微信开发者成为互联网开发者的笑话。一个大平台连一个简单的规则都没有,这是多么可悲啊。也希望运营人员向领导反映反映,别只做一些简单机械的答复,你需要了解的是开发者的心声,你才是提高微信开发者平台的通道。开发者与微信是共同成长的,离开开发者你什么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