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司提供的应用商店下载链接有开发者/供应商信息,但该账号未认证主体信息,无法判断你有权合理使用该应用名称,建议认证主体信息以供审核。
这有几个问题有些疑问:
1 是不是不认证主体就不能申请微信分享?
2 我认证了主体信息,那你们是怎么判断我就有权使用应用名称了呢?应用名称有不是商标,重名的应用名称很多的。
3 如果需要软著就能判定我能有权,那我直接提供软著和执照就行了,为什么还建议我认证主体呢?
4 商店下载链接有开发者/供应商信息 -- 应用商店中的开发者和供应商信息跟你们审核应用有关系吗?难道我应用商店的供应商信息不对,我还需要改应用商店的信息来满足你们的审核要求吗?我认为你们审核应用就是审核应用的基本信息就行,比如让提供软著什么的。
5 为什么要这么难为开发者那?如果要收费认证主体就能通过,那就应该在提交应用时就说明,都提交好几次了,最后建议认证主体,是不是你们的规则流程不太合理啊,有什么问题就一块提出来啊,现在审核都需要好几天才给结果,不知道你们审核的是什么东西要这么长时间。现在苹果应用商店审核一般1天左右就通过了,感觉你们的审核效率还是有提高的空间。
6 微信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审核过程中竟然不能撤销,如果填错信息了必须等待审核完才能重新提交,你们这功能有点鸡肋。浪费多少开发者的时间啊。望能改进。
7 审核失败了,竟然不能在失败处去反馈信息,还需要来社区反馈,就这么一点人性化的小功能你们都做不到,这也不大符合大公司的身份啊
追问,你们让开发者在社区提供邮箱,这不是泄漏被人的信息吗?这样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