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一搜 服务搜索接入:请问律师事务所的主体经营范围,为什么不能通过 商业服务-法律咨询 的审核?
发布于 6 年前 作者 yan20 11072 次浏览 来自 官方Issues

我所多次提交的微信搜一搜-服务搜索接入申请审核被拒,被拒提示:公众号主体无法律相关经营范围,请更新经营范围后提交?

对于这个被拒提示,我们有非常多的疑问:

公众号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而且也做了商标认证,认证的主体律师事务所是经过司法部认证的正规律师事务所,

第一、建议你们问一下腾讯公司的律师或者你们法务部,律师事务所是否能从事律师服务,是否能从事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如不能从事法律服务,请问公众号认证名称带“律师”两字事,为何需要律师执业证照才能通过审核?

第二、按照你们查询的情况,律师事务所不但不能从事法律服务,而且经营范围什么都没有,那是不是什么经营都不能从事?

第三、法律服务属于特许经营项目,只有律师事务所才能从事法律服务,除了律师事务所以外,各级工商局等部门发布营业执照的企业才是不能从事法律服务的。企业之所以有经营范围,是因为不同的企业经营范围不同,企业是从海量经营范围中去选取本企业的经营范围。而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由法律规定,所有律师事务所都一样,不存在自己选择经营范围。律师事务所的经营范围,由《律师法》明确规定,就如《法官法》规定了法院和法官的工作范围一样。任何一个法院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也不会写上这个法院的工作范围,这些机构都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常清楚的,不要写,懂法就知道。

第四、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是法律规定,法律修改自然修改,不是律师事务所能随意选择和设定的,这和工商局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完全不同,所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范围不需要也不能体现在执业证书中,因为是根据法律来设定的,统一的,法律变化自然变化,全国所有律师事务所都一样。《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非常明确,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范围:(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我们现在申请的服务全部在这个服务范围之内。

第五、中国大陆范围内的所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都是司法部统一印制,都是一样的。已经有大量的律师事务所(如:百秘律师:上海市友林(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平台: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等等 )通过了搜一搜的服务搜索接入审核。

第六、我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希望能妥善解决这一有点滑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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