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开发者资质是A公司,用的B公司的二级域名,创建网站应用,信息登记表的主办单位及盖章是哪个公司?
请问,微信开放平台申请的开发者资质是A公司,但因A公司的网站备案时间较长,临时用了兄弟公司B公司的二级域名,实际开发运营等也都是A公司。
那么基于这种情况,创建网站应用时,网站信息登记表的主办单位及介绍还有所盖公章,应该是A公司的还是B公司的?申请时还需提供A与B公司的授权书之类的补充材料么?
另外,网站信息登记表的中英文时都需要填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