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规则有不合理的地方,希望给予答复?
我们把小程序授权给了一家服务商(有赞商场),使用服务商(有赞商场)提供的软件。现在把需要补充笔记类目,因为使用了服务商的软件,域名也是用的他们,于是上传了他们的备案信息。结果被拒:不是本主体的备案信息。我们又没有域名,怎么提供
这样就很不合理了,明明都是都是服务商(有赞商场)的内容与服务却不能用他们的备案信息
我们把小程序授权给了一家服务商(有赞商场),使用服务商(有赞商场)提供的软件。现在把需要补充笔记类目,因为使用了服务商的软件,域名也是用的他们,于是上传了他们的备案信息。结果被拒:不是本主体的备案信息。我们又没有域名,怎么提供
这样就很不合理了,明明都是都是服务商(有赞商场)的内容与服务却不能用他们的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