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审核不通过,属于展会类目,文化局明确回复该类目不需申办资质。请问官方是出于什么条例拒绝审核?
也没有提出通道解决问题。开发方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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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涉【社交-直播】类目,需提交资质(3选1):
1、《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网络表演)(适用于含表演性质的直播)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及 《情况说明函件》(适用于政府主体)
若经营范围不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范围内,可选择提供《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资质
涉小程序类目资质、适用范围及法规依据参考: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