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程序是一款纯粹的图片设计软件,不包含任何社交-笔记功能。具体的操作逻辑是用户可以通过小程序预设模版,编辑修改图片和文案后,可以打开微信图片预览。小程序的前后端都不存储用户所产生的内容,用户也不能通过小程序将生成的内容直接分享给他人(除非是图片做好保存以后,通过微信通用的的预览图片功能转发)。
假如这样的功能就属于社交笔记类,那么Photoshop之类也应被视作社交笔记类软件?这显然是违背常识的。
而且,原本小程序是选择的图片工具类,广告设计类,这显然是符合小程序的功能特点的。如果仅仅是做一个图片保存到用户手机,这就属于社交笔记类,那需要什么样的功能能够属于工具类?这使人困惑。
审核反馈,以及随后的腾讯问题询问 得到的回答是几乎相同的,声称是经过审核认为是包含 用户自行生成的内容的记录、分享。但都不能具体指出是小程序中哪一部分涉及都了 记录、分享。
ps:社交笔记类目 我现在已经添加,但是这款小程序显然和社交笔记毫无关系,它和keynote,photoshop 一样 用户只能自己做自己的,做完自己保存到自己的设备上。那是不是所有可以保存的工具类小程序都需要归属与社交大类中?这个很让人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