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类小程序和公众号在平台方的备案入口现在有了吗?《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
http://www.gov.cn/fuwu/2019-11/27/content_5456067.htm
详情请看第十条
第十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均向其住所地或注册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提供者备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向教育部进行备案。小程序、企业号等平台第三方应用统一到平台方提交备案信息,并由平台方向教育部共享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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