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09月24号小程序(版本号1.1.4)通过审核,服务类目为 “教育>在线教育”;小程序已认证的类目也为 “教育>在线教育”;
2、2019年12月04日,小程序(版本号2.0.0)审核被驳回,理由是:小程序涉及提供在线观看教育类视频、课程直播等服务,请补充选择:教育-在线视频课程类目。
3、小程序2.0.0版本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增加课程评价功能、课程播放进度记录,课程内容未调整;
4、申请“教育-在线视频课程类目”类目,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教育部门的批复同意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文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网络表演),目前针对线上教育,国家还没有相关线上许可证办理的规定,仅今年发布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链接为【教基函〔2019〕8号全文: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1907/t20190715_390502.html;上海市针对校外线上机构实行备案审查制度,但并未要求需申请办学许可证或网络文化许可证等要求。目前我们已提交备案申请,等待审查。
以上为问题背景,主要述求问题如下:
①在线教育机构,无法规要求和资质申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条件,更没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申请“教育-在线视频课程类目”类目,要求的《教育部门的批复同意文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文件》是什么内容的文件?可否提供样板?
②原不需要相关资质,为何突然增加了相关资质要求的内容?烦请告知下增加资质申请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