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集团下两公司共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否可以?

发布于 7 年前作者 junqian11558 次浏览最后编辑 7 年前来自 issues

同一个集团下两家公司,A公司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公司没有。但是现在收款都是通过B公司。是否可以用B公司作为企业主体注册小程序,使用A公司许可证申请“IT科技  >  软件服务提供商”类目?或者使用A公司作为企业主体注册小程序,但是使用B公司账户收款?

3 回复
xyan
xyan1 楼6 年前

不可以。

xiuyingmo
xiuyingmo2 楼6 年前

肯定不行啊

naguo
naguo3 楼5 年前

资质证书的主体必须与小程序的主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