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信息】企业主体的发票需按结算单金额分月开具,并与结算单一同寄回,不可多月合并开票?

发布于 7 年前作者 moqiang7190 次浏览最后编辑 7 年前来自 issues

今天看到新的结算单上的通知。

不能合开发票了?

我前几个月都没开,昨天开了一张,几个月的合到一起了 。    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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