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域名主体和小程序主体是子母公司,难道要重新给子公司备案?
发布于 6 年前 作者 wantao 14801 次浏览 来自 官方Issues

添加服务类目时,上传了备案截图。反馈是“主体不一致”。小程序主体:杭州乐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嘉兴市乐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两家公司是子母公司关系。这一点已经在反馈页面进行了解释。但是提交审核后,只是说要提交服务类目,也没有一个详细说明,难道还要给子公司重新备案域名,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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