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里添加门店,公司主体不一样,但法人都是一个人,该如何走流程?
发布于 6 年前 作者 uxiong 5397 次浏览 来自 官方Issues

我们是做餐饮的,现在开了第二家店,想在微信公众号里添加这个门店。可因为这是另外一个公司主体管理运营,只是都是同一个法人,这两家店并不是母子公司关系,也不是控股关系,也不是总分公司的关系,他们是平行的。前阵子,我提交了创建门店申请,被驳回了,就是因为缺少这个公司主体的关系证明。现在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操作?

十分感谢各路大神的帮助。

1 回复

你好,关于申请的门店主体与账号主体不一致,门店小程序目前可提交的证明材料详情请见链接内的“如何证明地点的经营主体跟公众号或小程序帐号主体相关”:http://kf.qq.com/faq/170401MbUnim17040122m2qY.html  提交的证明材料需含双方名称、双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双方公章或法人签名并提供身份证件,建议贵司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包含以上提及要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