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的资质文件主体名称需与小程序注册主体名称保持一致
背景:
1、我公司作为资质文件主体公司的唯一招商、运营授权代理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2、亟待小程序信息审核时审核过不了,提示资质文件主体和小程序注册主体不一致。
问:
是否可以走授权函件形式,使用我公司小程序进行代码审核上线?
基于以上背景下,请问代理授权运营单位的小程序该怎样上线?
腾讯的审核机制是否太固化?
2 回复
你好,涉小程序类目资质需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一致,建议用资质主体申请;
涉小程序类目介绍参考: 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community/business/doc/000000d4760550f3de88f06545b8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