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主体是文化传媒,客户的火锅店能否授权在我的公众号下创建门店?
发布于 6 年前 作者 shenmin 6226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账号主体是文化传媒,客户的火锅店能否授权在我的公众号下创建门店?

除了授权还需要哪些材料?

材料如何提交? 因为修改小程序类目时是无法上传资料

1 回复

你好,需要申请相关门店,请在申请门店小程序的时候请选择相关门店,在资质证件证明文件入口提交线下门店与账号主体的相关性证明文件。可提交的证明材料详情请见链接内的“如何证明地点的经营主体跟公众号或小程序帐号主体相关”:http://kf.qq.com/faq/170401MbUnim17040122m2qY.html  另外请留意,合同需含双方名称、双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双方公章。由于资质材料主体需与账号主体保持一致,若修改为食品类目,需一并提交您的账号主体申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