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缺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问题
你好,我们是网络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商家,之前有去本地药监局咨询过,如果是依托平台(有赞平台)进行销售的,是不需要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只有自建网站(有自己的网站网址)才需要办理,如果是在平台上销售,只需要进行网络备案即可(为了确保万一我下午又去问了一次,明确是这么要求的),我们已经办理了网络备案,但是在最新更新的小程序上传资质当中没有这个选项,没办法通过,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呢
关于本省具体的条例:
(二)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
1.在我省行政辖区内设立的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开展网络销售活动前,向所在地设区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申请备案。
2.通过自建网站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事先依法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3.从事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填写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中主体信息、网络销售类型信息、自建网站信息、入驻第三方平台信息、企业联系人信息等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