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代理商跟腾讯公司是TMD一个主体单位么?审核员同学你是故意使坏的么?
来自客户的愤怒!一个审核可以折腾几个来回的死循环!
事情经过。我们现在代理销售茅台酒厂提供的三款产品。现将 服务类目 添加了。
商家自营 > 酒/盐
1、小程序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我们配合提供了茅台酒厂给我们代理商统一使用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
3、被驳回说 “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不一致”。要求我们提供授权书。
4、我们昨天向上级反应并提供了 授权书 。我们今天也将 《授权书》 提交了。
5、又被驳回说“提供的资质文件主体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不一致”
我司回复如下:
该《食品经营许可证》由茅台酒厂统一提供给我们代理销售商使用。
我们团队是代理销售,公司主体肯定是:深圳金济福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团队的帐号是实名认证合法的经营企业单位。这没有毛病啊。。
我们是代理销售商、我们是代理销售商、我们是代理销售商。
我是深圳金济福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 李贺龙 13760324350
审核员同学已按你的最新要求补充授权书,请及时审核。
又驳回来说是
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回复:
咋提供,照你这样讲的话,那你可以直接把茅台酒厂关掉了。
因为所有的代理销售商都是一样,包括茅台酒厂自己都是一样的文件。
也不知道审核同学在纠结啥?!
在晚几天放假的话我们团队在这几个月的努力就凉凉了。
又驳回来这个死循环:
提供的资质文件主体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不一致
上面明明白白回复清晰了又驳回来,想问问一下你们微信小程序审核员是不是在玩客户。。。
我需要投诉。,。
腾讯代理商跟腾讯公司是TMD一个主体单位么?审核员同学你是故意使坏的么?
我们公司
AppID(小程序ID) wxa756285b23e9a183
我是深圳金济福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
李贺龙 13760324350
对上述投诉内容负责。
你好,根据
1)a.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2)故涉小程序“商家自营-酒/盐’类目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销售”),且资质主体需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一致。
这月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9月4号提交的小程序版本审核 9月17号还在审核中 我投诉后21号给我回复说问题已升级,但是22号上午还在审核中 下午15点我撤回了原来的版本重新提交了一边 没多长时间就有何审核回复连续拒绝我三次第一次说我有充值功能 必须有预付卡的资质 没办法我立马后台关闭了 第二次说我有酒 食品不包含酒必须加酒的类目,然后我立马下架了酒,第三次又把我拒绝了 说我钱包充值打不开 功能不完善 然后我直接关闭了钱包功能 在提交应该没问题了吧 结果没问题了直接持续保持审核中 估计这月也不给我审核了
以前腾讯还能找到人工客服现在没办法 我就问工单提交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