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于 5 年前 作者 fang28 12758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根据《微信法务》,医疗器械经营销售平台的政策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填写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表。下方附上《微信法务》小程序的页面截图。对于这第N次服务类目申请,每次都是有按要求上传资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备案凭证(食药监局颁发),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且微信方也不给出详述是哪个资质具体不对的说法,就是给出了申请未通过。下方附上两个资质证件。望重视。

1 回复

你好,
1)经核实,用户提交资质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和《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2)涉小程序“医疗-医疗器械经营销售平台”类目需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食药监局颁发);
3)用户缺少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食药监局颁发),建议补充该资质后重新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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