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内多主体使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疑问
发布于 5 年前 作者 yancao 13330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 当前 Bug 的表现(可附上截图)

当前子公司已经申请好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总公司的小程序在添加文娱-视频类目时,提示主体不符,不予通过。

  • 预期表现

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通过提供__授权使用__的方式,让总公司的小程序能够用子公司的网文证来添加文娱-视频类目?

  • 复现路径
  • 提供一个最简复现 Demo
3 回复

你好,提交资质建议与小程序注册主体一致,并附上相关证明。

网文是没办法挂靠的,有相关资质办理需求可以联系我们 V信75556869

那请问,贵司在审核上是否认可子公司授权使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证明。如果可以,我才好让行政走流程申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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