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医疗器械经营、销售类目 已按要求重新上传仍未通过
发布于 7 年前 作者 litan 5644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急急急!第三次提交!

审核老师您好!我们已按照审核老师要求,重新上传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省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但是审核仍未通过,我们又重新按要求提交,请审核老师核实!


重申2018年我公司已获得省药监局颁发的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而且社区提问咨询,审核老师也让我们重新提交。

5 回复

赞同楼主, 二类只有备案凭证, 他们就是不给审核通过

审核老师您好!根据总局第38号令 你回复的第八条并非针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的条款,第三方平台应参照38号令第三章内容  现截图如下:且我公司已取得相应的备案证书,请审核老师再次审核!

同样的问题,第三方平台,一直没有提供答案和解决方式

这里说明了第三方平台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证明主体可以合法经营医疗器械;《备案》是针对网络销售要求进行的备案凭证,因此,小程序医疗器械经营、销售类目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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