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问请解答疑问:文娱-视频类目下要求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求证
发布于 7 年前 作者 xiayao 15863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 需求的场景描述(希望解决的问题)

我们的小程序产品,旨在帮助用户更高效备考教师资格证,自主研发教研视频内容,多次提审均因为需要添加文娱-视频类目被拒;

  • 希望提供的能力

为了添加文娱-视频类目,我们正在努力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微信官方文档有些歧义的地方,需要得到帮助:

① 官方明文规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秀场类非直播视频”,请问“秀场类非直播视频”是什么意思,是指我们的小程序提供的视频必须是“非直播视频”就可以吗?

②官方明文规定“经营范围需含有音乐娱乐产品 或 演出剧目、网络表演 或 动漫产品 或 展览、比赛活动”,那请问,经营范围是“游戏类”的网文许可证是否可以?


再次发问,还请官方人员看到后解答,万分感谢!

1 回复

你好,
1.,“秀场类非直播视频”指非实时直播视频内容,若为涉及非直播内容可选该类目,涉及直播内容需选择社交-直播类目。
2. 若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适用于秀场类非直播视频。经营范围须含有音乐娱乐产品或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或“动漫产品”或“展览、比赛活动”)或《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许可证》(适用于电视台)。“游戏类”的网文许可证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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