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声读物资质问题
发布于 6 年前 作者 mma 12427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你的小程序"中信书院"代码发布审核未通过,原因如下:

1:小程序内容不符合规则:

(1):你好,贵方小程序涉及在线播放有声读物,请补充选择文娱-有声读物类目,请在基础信息处申请该类目,通过资质审核并在配置功能页添加符合该类目的功能页面。

如有疑问,请查看详情与反馈。

所需要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俩我们还未申请。

我们有《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以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其中《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含电子出版物和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这两个可以替代上面两个许可么?

5 回复

关注本问题进展+1,小程序资质审核是否过于严格,或适用法律法规条款不当

是中信书院小程序吗?已经上线了。

要办的证太多了,浪费太多精力在这些地方了

请问审核团队有别的沟通方式么?邮件或QQ或电话什么的?

关注本问题的进展。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51号,链接如下:

http://www.gov.cn/flfg/2011-03/21/content_1828568.htm

根据该号令中《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二条内容,有声读物并不属于需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许可的内容: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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