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对虚拟物品支付的界定很鸡肋啊
发布于 6 年前 作者 dongna 3376 次浏览 来自 问答

像分答或者春雨医生那样就可以,而我们做的类似小程序就不可以。

虚拟物品,举例中说的是游戏直播。

那么我的理解就是,游戏直播中的鲜花道具那些,就是本身一文不值的人为赋予价值的虚拟存在。

但是知识、教材、影音这些,有实实在在的价值,不应该算虚拟物品啊。

总之,花费几个月做的小程序,到现在还没审核通过…

3 回复

我做的是在线做题服务,这个应该是很提供知识的服务,怎么就不能收费呢?

我觉得你可以理解为,凡是已经存在的非实体,均属于虚拟物品;

而创造虚拟物品,可能属于一种服务;

但是交易虚拟物品,则是属于虚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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